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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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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11-17 11:04:31  发布人:Kjxy_xctzb  浏览量:254


学校各部门:

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我校广大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充分发挥了文化引领作用。目前,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取得了可喜成效,为总结文明单位创建的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2016年度校内“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和名额分配

本次校内“文明单位”评选设立“文明部门”、“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食堂”和“文明家庭”五个项目。学校的所有部门纳入“文明部门”评选范围,两个校区内的所有学生班级纳入“文明班级”评选范围,两个校区内的所有学生寝室纳入“文明寝室”评选范围,两个校区内的所有师生食堂纳入“文明食堂”评选范围,学校在职教职工家庭纳入“文明家庭”评选范围。校内“文明单位”名额分配如下:1、“文明部门”,6个;2、“文明班级”,8个;3、“文明寝室”,10个;4、“文明食堂”,2个;5、“文明家庭”,5户。

二、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

校内“文明单位”的评选,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制定具体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报送学校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组织实施。其中“文明部门”的评选,由党政办牵头;“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评选,由学生处(团委)牵头;“文明食堂”的评选,由后勤处牵头;“文明家庭”的评选,由工会牵头。

三、组织管理和时间安排

本次校内“文明单位”各个项目的评选工作,由学校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目评选牵头部门,应成立有党总支书记参加的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标准,积极组织评选,并将评选材料报送文明办。

20161125日前,各牵头部门完成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并将文件纸质及电子稿报送文明办。1128-30日,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校内文明单位相关项目评选。122日,文明办将牵头部门报送的评选结果提交学院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核。

四、表彰与奖励

学校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将对校内“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学校主要宣传媒体(校园网、院报、广播、宣传橱窗),要对校内文明单位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持续宣传,着力形成人人争创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