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补充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58号)的要求(见附件1),为做好我院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对象
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免考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的可以申请免考(申请免考方式: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批盖章、报宣传部备案)。
二、考试方式
全院在职在编人员按照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通过省司法厅主办的“如法网”(http://www.rufa.gov.cn/)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通道”--“考试入口”进行无纸化学法考法。参考人员均需在“如法网”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通道”--“学法入口”完成在线学法积分满100分,方能具备参考资格。由各二级管理员完成报名后,通知该小组参考人员在线学习。
三、考试时间
10月11日至20日,宣传部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无纸化学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报名
宣传部统计好学院参考人数并收集好二级管理员信息统一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登记注册,并通知各二级管理员在报名期间登录“如法网”官方网站(http://www.rufa.gov.cn/)的“学法考法管理系统”,在“菜单”栏点开“单位集中考试报名”进行考生报名。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我院考生分为六个小组,每个小组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即二级管理员)负责联系和组考有关工作。(分组情况见附件2)
五、考试程序
1.注册:参考人员登录如法网,点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即可进入"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点击“学法入口”,输入单位上报的本人手机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6个0)及验证码,即可进入学法网页,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开始学习获得积分。
2.学习:参考人员必须在如法网在线学法积分满100分(进入“学法入口”学习所获积分),即修满100分后才能参加考试。
3.考试:学院接到上级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场次后,组织全院教职员工进行网上考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法考法的学习,学法考法的参考率、合格率列入年度部门考核。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部门管理员为本部门学法考法工作负责人,将部门管理员信息上报至宣传部(见附件3,已报送过的部门不用再报送)。各部门管理员要认真填报并核对本部门考生信息(见附件4),重点核实本部门参考人员手机号码(本人手机号码为该学习系统账户)。确保本部门所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请各部门管理员于9月20日之前将本部门参考人员信息(姓名和手机号码)纸质版(附件4),由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参考人员信息需以excel表格形式(见附件5)发至各小组负责人(即二级管理员)的QQ邮箱和学院一级管理员邮箱(260284169@qq.com)。联系人(一级管理员):谢晖,联系电话:82861166,18900742435。
(四)各部门学法考法管理员要主动加入学院学法考法工作群(群号:523850765),以便方便工作联系、安排考试时间、场次等相关内容。
宣传统战部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