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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7-17 00:00:00  发布人:Kjxy_xctzb  浏览量:247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法对象:高校全体在职教师、干部(不含厅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在12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的可以申请免考。厅级干部的考法工作由省委法制办另行组织。

二、学法考法形式: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

三、学法考法具体安排:

1.网上学法安排:网上学法于625日启动,至考前一天。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学法积分达标要求为:学习《湖南省“七五”普法2018读本》《公民宪法学习读本》必修内容及答题积满60分,学习其他法治读本、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选修内容及答题积满40分,鼓励多学多积分。学员总学分达到100分且必修学分达到60分方可获取考法资格。

2.抽查考试安排:82831日,省委法治办将抽考2个市州和3-5家省直单位(包括高校),省直单位(包括高校)抽考对象为处级以下干部。

3.网上考试安排:各单位91014日报考,91723日统一组织网上考试,具体时间届时待省委法治办确认后另行通知。凡在考试前一天未获得100学分且必修分未达60学分的,不能参加考试。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及格的,在9月下旬参加全省统一的补考。

四、其他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法考法工作,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学法考法组织管理,确保本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2请各高校学法考法管理员对本单位学员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变动的须在715日前通过“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予以变更。高校管理员有变动的,须于710日前报省委法治办予以变动。

省委教育工委联系人:肖霖予,联系电话:073182204082

省委法治办联系人:谭夏胜、谢蛟;

联系电话:073184586358

技术服务电话:073184586345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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