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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20〕150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
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省属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普法办〔2020〕1号)要求,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学法考法工作。为确保组考调整后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平台及考试对象
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在职干部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参加对象为市县各级教育部门、省属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2020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以及正在休产假或因重大疾病无法参加在线学法考法的,由学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级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核实后,可由本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中进行免考设置,不参加考试。发现通过设置免考或其他方式故意规避考试的,视为该学员未参加本年度学法考法。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基础信息更新。各单位管理员应根据本单位撤销合并、学考人员变动等情况,登录如法网进行单位层级、管理员信息、学员信息等更新操作,并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干部对个人账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其中,单位信息、单位层级、管理员变动情况请直接登陆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操作,其他操作流程请按照《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操作手册》(可在“如法网-学法指南”下载)办理。
(二)网上学法。全省在线学法7月1日正式开始,学员必须在考试的前一天完成规定学分,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分,务必确保本单位学法合格率达到100%。行业学法包括公共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公共60学分,《湖南省“七五”普法2020读本》《宪法知识200问》为必修内容;选修40学分,包括《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及10个教育 “以案释法”案例。学法干部必须修满100学分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三)网上考试。教育系统分2次组织集中统一考试。考试时间第一次为8月10日至8月13日,第二次为8月24日至25日(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月7日)。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集中统一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0场考试,其中上午4场(9:00,9:30,10:00,10:30),下午3场(15:30,16:00,16:30),晚上3场(19:30,20:00,20:30)。各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并组织督促学员准时参加考试。
(四)网上补考。因故未参加本系统组考或考试未及格的,应当在11月4至6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补考报名时间为11月2至3日,由单位管理员统一报名并通知补考学员,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行业学法考法是全面实施精准普法,大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做好行业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本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任务来抓,各高校要将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相关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密组织。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认真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指导督促每名学员按要求参加网上考试。为确保学法考法的严肃性和系统数据精准性,未经省普法办同意,各级各单位均不得私自组织纸质考试。
(三)注重实效。各级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各级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范艳霞、熊沩,0731-84715490;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殷劭,82204082。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3日